南京跃飞智能关于存量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模块合规升级的公告

2026-10-21

尊敬的跃飞智能机主: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61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部)、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6750—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GB 46761—202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及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网络式运行识别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要求,现就我公司存量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运行识别合规升级事项公告如下:

一、升级范围及政策

本次升级适用于 2026 年 5 月 1 日 前我公司生产、销售并已交付的存量无人机。具体适用型号可凭 SN 码向官方售后查询。升级后设备应同时具备广播式与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信息更新与发送间隔不大于1秒,且不得具备关闭发送的功能。本次免收固件升级费及运行识别模块(RID模块)加装费(含模块费及人工费);设备往返物流运费由机主自行承担。本批次免费升级申请截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逾期申请升级的,不再享受本次免费政策,后续升级安排及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二、办理方式

请于 2026 年 10 月 31 日 前联系官方售后,并提供:产品铭牌照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实名登记标志截图、原始购买凭证(如发票、订单截图等;凭证遗失的,请联系售后说明情况)。

售后热线:18855058573;

联系人:储工;

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发送 SN 码进行预登记与排期。所收集信息仅用于本次升级排期、合规登记及售后追溯,不用于其他用途,我司将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三、逾期警示

根据民航局公告要求,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 起,未完成本次运行识别合规升级的存量设备,不符合 GB 46750—2025 的要求,将无法满足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要求,不得实施飞行活动。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所有者及运行人依法承担。我司已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并将持续提供升级服务支持。

四、过渡期提示

2026年5月1日前已生产、销售并交付的存量机型,未具备运行识别发送功能的,应通过固件升级或加装运行识别模块(RID模块)方式满足GB 46750—2025要求;不具备固件升级条件的,需加装外挂RID模块。

加装运行识别模块的无人机享有3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至 2029 年 5 月 1 日。过渡期内,已按规定完成升级的设备可按要求运行。过渡期届满后,所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须完全满足届时有效的GB 46750—2025标准要求,方可继续实施运行;届时未达标的,不得实施飞行活动。

另请尚未在 UOM 平台完成实名登记激活的机主,务必于 2027 年 6 月 1 日前完成补登记和激活,逾期将影响飞行能力。

特此公告。

南京跃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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